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陈良宇审判内幕
在2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首席新闻发言人范春明,在总结介绍天津市高院过去一年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时,首次向媒体披露了在津审理的陈良宇案的相关内情。 据范春明介绍,陈良宇案是在天津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由法院系统组成专案小组专门审理的。审理前,专案组 多次研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关预案。审判结束后,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媒体均对此案的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陈良宇本人对审理结果也没有异议。该案件的审理,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实体和证据方面,都做到了客观公正,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 新闻回放 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陈良宇在津被判18年 2008年,备受关注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在天津法院系统审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4月11日一审宣判。至上诉期限届满,陈良宇没有上诉,判决生效。法院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人民币1.18亿元。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新华网天津频道-天津网) ==== 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情妇名模马艳丽 ==== [提要]: 陈良宇在法庭上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犯罪事实 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 1988年至2006年 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 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2002年至2003年 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人民币1.18亿元。 2004年 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查处过程 2006年7月5日开始 中共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 2006年8月2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央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 2006年9月2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2007年7月24日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此前,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已依法罢免陈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在随后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陈良宇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 2007年7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根据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 举行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的处分。 案件真相 一个长期情人3次为他堕胎 陈良宇腐化质变并非始于跃上上海市委书记高位以后,而早在他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时便开始了,之后“违纪不止”伴随他整个步步高升的仕途: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这一个个庄严而光鲜的职务,全部成为了陈良宇滥用职权的“权柄”。 本人及家人受贿逾200万 经查,从1984年开始,陈良宇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总计200余万元。虽然数目不如之前外界所猜测的那么巨大,但是一些细节听来还是令人意外。比如,在陈良宇的同意下,陈太和陈公子享受某公司提供的旅游费就高达34.2万元。陈维力在上海“足球大佬”的俱乐部中,“翘着二郎腿”出工不出力,不仅有高薪入袋,还有不用还“卡数”的金卡供其挥霍。 两个长期情人 一人3次堕胎 此间正式公布的陈良宇另一问题就是“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据称,具体的情况是,从1991年开始,陈良宇就先后与两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其中一人怀孕3次,在陈的要求下都做了人流。除了这两名“长期情妇”,陈良宇还与多名女子发生过性关系,并为这些“女友”的家人安排工作。由于缺乏法理依据,且与社保案并无直接关联,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上述情节未被公诉方列入起诉书中。 案件延伸 陈良宇儿子、妻子、弟弟、父亲全都卷入,在陈落马后,陈氏家族一蹶不振 一损俱损的“陈氏家族” 陈良宇案发后,有美国媒体曾说,陈良宇之子陈维力外逃美国。而香港媒体称,陈维力是在约会女友时被捕的。 陈维力在中国体育界可算得上是名人。1992年,陈良宇作为后备干部前往英国伯明翰学习,随后将儿子一同带去留学。 在陈良宇的扶持下,1993年6月,申花集团成立。同年12月,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成立,隶属申花集团。这是中国职业足球的第一个俱乐部,陈维力在该俱乐部任副总经理。 在申花历练之后,在上海市众官员的努力下,陈维力一度前往亚足联,成为这一机构中为数不多的中国人。但陈维力其后萌发经商念头,其所入职的华闻控股公司后来入主新黄浦集团,在上海社保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有传媒报道称,陈良宇之弟陈良军曾在周正毅的公司担任董事。陈良军曾被曝与周正毅一起染指上海市静安区热门地块“东八块”,并谋获前“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50亿元非法贷款。 陈良宇的妻子黄毅玲是陈良宇的中学同学。在陈良宇任上海高层领导后,黄毅玲极少公开露面。有段时间,黄毅玲常与一位前任领导的夫人联袂出席慈善晚会。 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文革”中被迫交出家中一间住房。“文革”后,陈更华为要回这间住房四处奔走,但未有结果。陈良宇官升上海市委副书记期间,授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其父解决住房。吴明烈立马买了一套139平方米的住房给陈的父亲。 在陈良宇被“双规”后,黄毅玲被请去协助调查。 在陈落马后,陈氏家族一蹶不振。 案件影响 截止到2006年7月,上海社保对44家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01.25亿元 “社保资金”200亿流向房地产开发 就在陈良宇案开庭前五天,2008年3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漏罪之名,再次审判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 此前的2007年9月23日,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此番追诉,罪名仍为滥用职权,但案情所指涉及上海地方社保制度下的城镇保险资金。 祝均一的起诉书显示,上海的城镇保险基金已经高达上百亿元,而祝于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7月17日间,擅自决定将城镇基本保险基金98.07亿元、城镇补充保险基金60.49亿元,以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投入运营,违规运营金额达158.56亿元。 也正是在此番祝均一案的追诉中,国家审计署2007年86号《上海市社保基金运营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被披露。该项审计报告的结果显示,上海市违规运营数额最大的是企业年金基金和地方性社保基金,分别高达132.73亿元和175.91亿元,占违规运营金额总额的93%。 这些违规资金的主要流向,正是房地产业。 国家审计署查明,截止到2006年7月,上海社保对44家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01.25亿元,其中向永德等12个别墅项目贷款25亿元;并且随意放宽贷款条件,发给不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政策条件的36家企业,发放贷款159.07亿元。 案件快评 不能认定该行为有罪,显示了法律作为惩治腐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权色交易未被诉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 笔者留意到,许多网友都十分关注于判决结果,对徒刑年限和没收财产数额纷纷发帖表达看法。作为现阶段中央反腐斗争的重大阶段性成果,自陈良宇被立案检查之日起,已经取得了对以陈良宇为首的一拨贪腐分子的胜利。在宣判陈良宇之后,更应该将这看作反腐败斗争的新起点。中央如此坚强的反腐决心和从严治党的坚定态度,必将从这一新起点出发,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宣判陈良宇具有很好的震慑意义。刑罚本身就具有威慑功能。所谓“判刑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倍加效应,用在陈良宇案上尤其适用。宣判陈良宇也体现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惩腐的现实意义。在天津二中院审理陈良宇案,反映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而受到媒体关注的陈良宇权色交易行为,并未得到起诉,反映了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尚未规定该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行为有罪。这些严格依法办事的做法,既显示了法律作为惩治腐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体现了反腐也应遵循法制原则的现实意义。(综合新华社、《东莞时报》)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在3月25日的庭审中,陈良宇最后陈述 事实 法院未认定玩忽职守罪 指控三罪 受贿罪 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职务升迁谋取利益,受贿金额达239万 滥用职权罪 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10亿余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帮华闻控股获10亿元社保贷款 玩忽职守罪 利用职权,助其弟非法获得600亩土地使用权获利1.18亿元 判决两罪 受贿罪 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滥用职权罪 帮助一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细节 一年半后首次见家属 昨日,陈良宇妻子黄毅玲与胞弟陈良军获准进入法庭旁听。有媒体称,这是陈良宇身陷囹圄一年半后首次与家属相见。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从下午2时整开始,至2时40分结束,整个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听到判决结果,陈良宇神情平静,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陈良宇受审听判的镜头。从画面看,他神情黯然但尚称镇定,头发与以往相比也现出灰白。 背后 上海社保案落下帷幕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9日表示,将不会再发布与社保案有关的内容;中纪委上海社保案调查组在沪驻地马勒别墅,也于近日重新开始营业,显示调查组已撤出。这些似乎都预示着,随着陈良宇案宣判,上海社保系列案正逐渐落下帷幕。 而据上海媒体称,自8日起,中纪委调查组原驻地——马勒别墅,昔日紧闭的大门已经打开,门童整齐地站在门口。这里已经更名为“马勒别墅饭店”,以后将经营住宿和餐饮业务。社保案在上海的痕迹正在逐渐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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