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 2011

谍影踪踪,扑簌迷离:王炳章彭明张宏堡被绑架被车祸案

这是我跟王希哲等人探讨分析王炳章、彭明、张宏堡被绑架被车祸案。首先,王希哲在我的追问下,自认从阎庆新出拿到了两万美金封口费,也证实了人们对王炳章、彭明、张宏堡被绑架被车祸案的一些传言和猜测,但只是钱的数字被大大缩水或以模糊不清的字眼加以掩盖。下面就是我就此事的部分评论和提问。

“同希哲探讨王炳章彭明被绑架案” 2011-07-02 22:26:17 [点击:40]
“多谢希哲解释,我还有几个问题同你探讨” 2011-07-02 21:46:33 [点击:20]
多谢希哲解释,我还有几个问题同你探讨。这个问题是我从有关张宏堡的英文网站上看到的。同你没有太多关系,但我想可能更了解真实情况。只是提出来同你探讨。

张宏堡的英文网站上说阎庆新、张琪还有何南芳控告张宏堡四十多个家暴案,索赔两千三百万美元。后来张宏堡全部胜诉或撤诉。在我看来,这是十分荒唐的事。

第一,如何提出两千三百万美元赔偿金?这是一个神秘数字。这个数字从何而来?根据我在美国法庭的经验,我猜想,她们可能知道张宏堡账上还有两千三百万美元。果真如此,她们的起诉就应该是恶性起诉,是有组织有目的的恶性起诉。

第二,按照我的经验,如果那三个女人确实被张宏堡家暴,那只需一个起诉,起诉之后,就会被隔离。如何能让她们起诉40多个家暴案?那应该是有组织有计划实施的,是有强大律师团和智囊团作后盾的。

第三,在美国打官司耗时耗钱耗力。我拼尽全力,也只能最多同时应付三个官司。阎庆新、张琪还有何南芳如何能有这么大的精力和动力去告四十多个官司?那是要致人于死地的狠招。不是阶级仇民族恨,是绝对不会这样狠毒的。如果没有高人支招,是无法做得到的。

第四,如果证据不足,美国法庭和律师都会尽可能让双方撤诉。能反复告40多个家暴和诽谤案,没有一个真正成立,这绝对是以谎言起诉的案件。这一点我有切身经历。不是训练有素的人是绝对无法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法庭撒谎的。就我来说,如果我有一个自诉案件被法庭驳回,我绝不会再针对同一被告继续去起诉。通常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她们能连续起诉,只能是背后有人。

第五,有人说彭明的被绑架跟阎庆新张琪无关,但彭明和王炳章都是一样地对张宏堡的那笔巨款垂涎三尺、觊觎已久。张宏堡的那笔巨款是一个诱饵,使多少英雄竟折腰。是谁能将这个诱敌深入的猫捉老鼠游戏玩得如此得心应手?我相信你我这样没有受过训练的人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第六,有什么神奇力量能使得王炳章和彭明这两个老奸巨猾的人纷纷投入东南亚,象飞蛾扑火精卫填海一样地纷纷掉入陷阱?我猜测那都是张宏堡那笔巨额钱财惹的祸。那么又是什么人能够使得他们相信东南亚就能找到那笔财宝?张琪是跟王炳章一道去的,张琪又是阎庆新的妹妹,张琪被绑架后又被送回美国,张琪应该知道底细。彭明是先得到阎庆新的钱财,但他贪心不足,想去捞取更多钱财。那么,彭明先前从阎庆新那里得到的几十万,不过是一个小诱饵,让他麻痹,使他相信还会有更大的钱财让他去捞取。

第七,彭明、王炳章和张宏堡都同阎庆新张琪有钱上的关系,甚至是有感情上的关系。阎庆新张琪就不曾为她们的老朋友接二连三地去送死有过半点悲伤和后怕。这不奇怪吗?

第八,传说阎庆新张琪曾经在总参工作。不知是否空穴来风。

根据以上几点,我才说彭明、王炳章的被绑架,以及张宏堡被法律缠讼和车祸,都同阎庆新张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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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刚 “简评希哲对接受阎庆新两万美金” 2011-07-02 23:16:21 [点击:26]
希哲在下面对关于是否拿来阎庆新的钱作了很清楚的解释,但这种清楚只是在证明自己是“洁身自好”,同时也暴露了许多疑点。

第一,希哲证明阎庆新确实给希哲钱了,是两万美金,而不是我听说的十几万美金。如果再加上先前阎庆新给希哲,希哲又转赠给连胜德的两万美金,应该说阎庆新是在名义上给了希哲四万美金。

第二,希哲说刘俊国经常是有事没事地让王希哲归还这两万美元。特别是“一有点风吹草动”的时候。这说明阎庆新是经常用这笔钱来警告王希哲,封口王希哲。这证明了外界所传闻的阎庆新分发的是封口费!

第三,这里希哲列出一些得到阎庆新巨额资金的人名,至于具体给了多少钱,王希哲自己并不清楚。而这些人都对阎庆新为何会给他们大笔美元,至今都讳莫如深。这又一次表明这些钱是封口费,证实了外界传闻!

第四,王希哲在提到阎庆新时,都是尽力为其辩护,而且是辩护得非常苍白无力!比如这一段话:
“自然剩下的百万(具体多少不清楚)归了他们夫妇。阎庆新多年跟张宏堡鞍前马后,得这彭明们刮抢剩下的,其实也不算过分。”

说到彭明张宏堡时都是用贬义词,诸如“抢剩下的”,“失言”,“捞了”等等,而说到阎庆新都是赞美至少是中性词汇。你如何知道剩下的是百万?既然说不清楚,何必又说是百万?你怎么就认定阎庆新就应该得到上百万?阎庆新从何处创造出了百万美元?如此无偿占有上百万美元,怎么就不算是过分?

她是鞍前马后这么多年,但又是阎庆新将张宏堡告上法庭置于死地,如果张宏堡有机会留下遗嘱,一定不会留给阎庆新一分一毫。那么,按理阎庆新拿到一分都算是过分。而希哲却认为她拿到上百万也不算过分。我相信这个数字应该是上千万,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几十万美元都可以随便向人胡乱分发。从张宏堡后来离奇车祸死亡,阎庆新无偿占有张宏堡大量钱财的结果上来看,阎庆新对张宏堡的长期法律缠讼,至少可以说成是图财害命。而你却对死者诽谤,对阎庆新大加赞美。

这完全证明了这样一句话:“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一分钱干一分事儿!”对吗?否则,象希哲这样心直口快、洁身自爱、豪侠仗义之人,如何对这上千万美元财产被抢得乌烟瘴气,多人被绑架,还有人死亡的大案要案不发一言哪?

第五,我见过阎庆新、张琪,一道吃过饭。据我观察,此二人绝对没有任何民主理念,对中共没有深仇。她们如何就能如此爽快地拿出上百万美元,支持彭明等人筹建什么中华联邦党和联邦政府?有哪一个人会傻到这种程度?希哲,你假设一下,假如你有一千万美元,你能够拿出一百万美元去支持什么人成立这样一个政府吗?我肯定是不会。这两个女人为何就能这么大方?大方到那些钱就如同是天上掉下来的。

第六,彭明被抓后,阎庆新立即收摊,将撒出去的钱往回收,对知道底细的人分发大笔现金封口。可见支持彭明成立中华联邦党不过是一个钓鱼陷阱。

第七,从阎庆新能够大把大把撒钱来看,她们姐妹似乎是豪爽仗义的人。但从她们对张宏堡的官司来看,她们是十分吝啬而又可以图财害命的人。他们所作的这一切,必定不是为了钱,发钱抢钱她们都干,干得莫名其妙,不为挣钱,也不怕丢钱。唯一的解释那就是,钱只是她们的一个工具,一个武器。这是导致王炳章和彭明被绑架的尖端武器,也是导致张宏堡丧命的致命武器。

第八,阎庆新、张琪拿出上百万美元,跟周晓、彭明、王希哲成立基金会,这无疑是将自己的钱财拿出来与人共享,这笔钱是属于基金会,她们是不准备再收回去的。能够拿出上百万美元给人,她们必定还有至少上千万美元在她们的私人账户。

第九,阎庆新、张琪拿出上百万美元给人。她们两人如何会如此一致?正常情况下,即便是阎庆新同意给,张琪也会有异议,两人应该发生争吵。但这种争吵从未发生。这表明拿出这笔钱不是她们两个人作出的决定,而是幕后有人。


第十,在911后,任何超过一万美金的入账,都得经过很严格的银行审查。如果一个议员如此轻松得到两万美元,他至少的坐监十年。

所有拿到阎庆新钱的人几乎不再露面,甚至销声匿迹了。在那之前,连胜德包占了海外民运在国会的游说活动,比当今的杨建利和王军涛都活跃,突然一下就踪影全无了。周晓,冯东海等人无一不是如此。这种结果本身就是事实上的封口。那么,那些分发的钱被人说成是封口费就不是捕风捉影啦。

只有王希哲还在网上活跃。那是他自认为没有拿亏心钱。为了这笔钱,几人被绑架,钱主离奇死亡,稍微明白的人,都知道这里有猫腻。这本身就是一起图财害命大案。只是美国的法律系统里没有涵盖这种案件。这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是法律的空档。只有那些研究了超限战的人才能发现这个空档,有效地利用这个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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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刚 “希哲,我也问你一个问题,传说” 2011-07-02 19:35:27 [点击:86]
希哲,我也问你一个问题,传说你也从严庆新那里得到十几万美元,说周晓的得到的更多。可有此事?

我是不太相信这这个谣言,因为我感觉你那时不象一个拥有十几万美元的人。

希望也能澄清一下。

也不重要,而且还是属于个人隐私,不方便回答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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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发 “扯淡的事!简要地谈谈:” 2011-07-02 19:42:34 [点击:54]
扯淡的事!
简要地谈谈:

那年我率队(汪岷岳武王炳章等)赴关岛监狱营救张宏堡。狱中张亲口向我许诺,将他营救出去后,他将支持民运二千万美元,并将为民运购买一家美国主要华文媒体。我不相信张有这个钱,说,你出去能为“自由中国运动”在华盛顿开办一间办公室我就满意了。

张宏堡出狱来美后,失言。渐与阎庆新王炳章等发生冲突。张给了他认为的对营救他出了力的民运头面人物每人一笔感谢金算数。阎庆新一次电话对我说,张宏堡有两万美元要给我,没有说明什么性质。因为那时一切捐助民运款我都不直接经手,便让她把这两万美元交给了DC自由中国运动的小连(连胜德)。

后来,张宏堡与阎矛盾越来越紧张,直接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收到了那两万美元营救他的感谢金。我说,“不是给了小连了吗?”张宏堡说,“不对!那是给你个人的。小连那份早就让阎庆新给他了。”又多次打电话来,要我向阎追回。我直接问连胜德,小连说那笔钱早就花光了。我想也就算了。

后彭明阎庆新周晓在湾区搞组织,又因冲突分家。彭明连捞了两大笔钱走了,跟随他的人也多少分了。周晓分了一笔好像8万,也回纽约了。阎和刘俊国结了婚,自然剩下的百万(具体多少不清楚)归了他们夫妇。阎庆新多年跟张宏堡鞍前马后,得这彭明们刮抢剩下的,其实也不算过分。

我从不介入他们的金钱官司冲突,故官司讲和结束,我是局外人,一分未得。他们分款后,张宏堡仍要我向阎索回那给我的两万。其实张是要把矛盾转给我。他要真有心给我,就应直接补我两万,何必要我去催阎?但我还是向阎提出来了。阎见我从未占过他们任何便宜,他们人人分钱了,希哲洁身自好,而这两万又确实是张宏堡说明要给我个人的,占了百万了不补给我这两万理亏。于是与丈夫刘俊国商量,以刘俊国律师楼的名义,开了张2万美元借款支票,给了希哲。刘俊国说明了不需要还的。但一有点风吹草动(如周勇军曾起诉阎刘,认为他们夫妇不应将基金会剩余款归己),刘俊国便向我发律师函,要我还钱。

所以,从法律上说,我至今只得到了刘俊国律师楼说明不需要我归还的两万美元。从头至今,没有得到过张宏堡、阎庆新所分的一分钱。(介入彭阎组织期间,三几个月的月工资一千五不算)

另,阎庆新曾资助民主党一万美元。交汪岷入账,汪岷与梯姆库珀赴欧洲多国为民主党游说,用去。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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